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和人才目录>的通知》(青人社字〔2022〕133号)等文件要求,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6名、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基础教育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9日以后出生);
7.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符合学历学位要求(本科生应具有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学位),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 (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所获奖项需与报考岗位一致。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应届(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优秀硕士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至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00登录报名平台:http://url.jiuyejie.cn/shinanjy.php,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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